一、申请条件
1、拥护本会章程;
2、有加入本会意愿;
3、交纳会费;
4、单位会员对象为河南在皖单位、与河南企业业务合作单位、豫籍在皖各界人士;
5、个人会员对象为商会会员合作伙伴、河南在皖个体工商户、河南在皖企业职员、河南企业在皖分支机构或驻川办事机构等成员;在河南投资创业、有合作项目、经贸和商务往来的安徽企业家;在安徽从事教育、科技和文化等工作的河南籍专家学者。
二、申报材料
单位会员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;
2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;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;
4、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;
5、公司法人代表(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1份;
6、公司法人代表(负责人)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;
7、《豫商联合会单位入会申请表》。
个人会员:
1、个人简历1份;
2、2寸免冠照片1张;
3、《豫商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》
三、办理程序
1、向本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材料,经秘书处审核;
2、报理事会批准;
3、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联系人:孙俪
QQ: ***************** 电话/传真:*****************
商会网站:www.ahyslhh.com E-mail: ***************** @qq.com
豫商联合会入会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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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商联合会会费征缴规定
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商会会费征缴工作,促进商会工作建设,更好地履行商会各项社会职能,依据《豫商联合会章程》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根据《豫商联合会章程》第十一条第四款,豫商联合会会员按照本规定缴纳商会会费。
第三条 豫商联合会会费征缴标准如下:
1、会长单位年会费为人民币*****************万元
2、常务副会长单位年会费人民币*****************万元
3、副会长单位年会费为人民币*****************万元
4、理事单位年会费为人民币*****************万元
5、会员单位年会费为人民币*****************元
6、个人会员年会费为人民币*****************元
第四条 豫商联合会会费缴纳时间:每年第二季度。
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2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六条 本规定由商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<注>
豫商联合会会费交纳方式:银行汇款
开户银行:*****************
账户名称:豫商联合会
账号:*****************